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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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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图书馆的藏书或购买新书时,首先应满足中医临床、科研、教学所需资料;

2、凡读者借阅图书、期刊,必须遵守图书馆的一切规章,持借书证办理借阅手续。调出时,必须办理还书手续。

3、借阅图书不得超过规定时间和数量。对不按规定时间还书,又不办理延期手续者,应给予适当处理;

4、凡规定在馆内查阅的图书或资料一律不得外借;

5、读者对图书须妥善保管,若有丢失或损坏、涂写、撕剪,则加倍赔偿;

6、图书馆工作人员应按计划定期购买书刊,并及时做好登记、整理、收集、装订和分类编号等工作;

7、建立图书目录索引卡片,定期介绍新书目录,方便读者查阅;

8、图书馆必须保持清洁,安静、禁止吸烟;

9、做好放火、防盗工作。

 

北京中医药大学东直门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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