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首页 >>医院概况 >>人事 >>通知公告

医院管理

人事

关于印发《北京中医药大学东直门医院 关于个人绩效津贴发放及考核的暂行办法》的通知

字号: + - 14

各有关部门:

为充分发挥绩效管理在调动职工工作积极性和提升工作效率中的作用,提高绩效管理的科学性和公平性,建立符合医院特点的现代管理制度,根据2015年9月28日医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决定,在原《北京中医药大学东直门医院关于发放专家绩效津贴的修订办法》(京中东内[2015]24号)的基础上,本着“谁享有绩效,谁接受考核”的原则,将绩效考核的人员范围由副高及以上高职专家扩大为全院享受绩效津贴的人员。特制定此办法(详见附件),请遵照执行。

 

 

人事处

二○一六年一月四日

附件:北京中医药大学东直门医院个人绩效津贴发放与考核暂行办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