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首页 >>医院概况 >>人事 >>通知公告

医院管理

人事

关于大学开展2016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的通知

字号: + - 14

各位老师:

根据大学《关于开展2016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京中字【2016】148号)文件的精神,2016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已启动,我院上交材料截止日期10月14日中午12点,请符合条件人员,按照大学文件要求,填报申请表,体检,并准备所需材料,按时交至医院人事处。

谢谢合作!

注意事项:

1、高校教师资格认定需要老师填报本学期和下学期的“教学工作量统计表”请见附件3、4,医药技教学工作量必须经过教育处认可并盖章,护理人员教学工作量必须通过护理部认可并盖章。请每位老师填报好后将纸质版的教学工作量统计表和附件2情况汇总表在10月14日中午12点之前同申报材料一起交至人事处。

2、申报表中“从事专业”一栏请一定填写“在职教学人员”。

3、在系统申报中,具有博士学位的人,专业类别填“师范教育类”。


附件1:关于开展2016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京中字[2016]148号).pdf

附件2-北京市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人员情况汇总表.docx

附件3:申请高校教师资格人员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教学工作量统计表.docx

附件4:申请高校教师资格人员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教学计划表.docx

附件5:北京市教师资格认定体格检查指定医院名单.docx

附件6:申请人操作说明.docx

 

联系人:人事处 安然

联系电话:84013214

 

 

人事处

2016年9月27日